作为北京奥运会重大文化活动之一,大型藏族唐卡式歌舞诗《幸福在路上》16日至19日在北京天桥剧场演出。
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介绍,《幸福在路上》以藏戏说唱叙述剧情贯穿全剧,以绿、黄、白、红、蓝五色对应水(生命之源)、土(母育之恩)、风(爱情之灵)、火(幸福之梦)、空(天人之合)构架全剧,以祈福、寻福、育福、纳福、辩福、创福、祝福的递进式关系,将全剧的史诗性聚集在“幸福”这一主题上,充分表达和谐就是幸福的主题旨意。
总导演苏时进介绍,演出中包括极富西藏特色的六弦琴弹唱以及几近失传的鹰笛独奏。
尼玛次仁说,该演出表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今天西藏人民的幸福与和谐、团结与进步,展现了西藏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,展现了西藏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,以事实证明达赖集团散布的所谓“西藏文化毁灭论”是无知的。
出品方西藏自治区珠穆朗玛(集团)有限公司总经理庞衫介绍,《幸福在路上》自2007年8月6日在拉萨首演以来,已经演出60余场。今后将作为常态剧目于春夏秋三季在拉萨西藏藏戏艺术中心上演,还计划在国内外巡演。